【热门】承包合同范文汇编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合同 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进行经营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甲方的经营资产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以上经营资产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承包经营权。
二、承包期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风险金、管理费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金人民币XXXXXX 元。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风险金由甲方全额归还乙方。
乙方应当在承包期内的每月一日(或每季度的第一天)向甲方交纳管理费XXXXXX 元。
四、承包收益分配
承包期内,乙方在向甲方交纳全部管理费后,盈亏自负。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约定时间收取乙方的管理费;
2、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
3、保证资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
4、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5、承担房租、工商管理费、税费、承包资产维修、更新费用;
6、承担本合同生效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7、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8、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定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合法从事承包经营;
4、承担承包经营中产生的员工工资、水电费、与承包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除前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甲方:乙方:
日期:
承包合同 篇2建设单位:(简称甲方)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经多方考察和咨询对比,决定将公司二期开发用地范围内的部分挡墙(堡坎)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挡墙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毛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黔中产业园地块内;
3、发包方式:单价发包,据实收方结算;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发包工程内容及要求: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其主要内容:包括毛石、水泥、砂石的现场搬运、自搅拌砂浆、墙体砌筑、泄水管的制作与安装、墙体勾缝(凸缝)等与挡墙施工相关的工作;其中:砂浆搅拌机、施工运输工具、施工用具、脚手架用料及搭设由乙方自备,甲方不提供工人住宿及生活;
2、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而导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四、工期:总工期30天(日历天);
1、开工日期:20_年日
2、竣工日期:20_年日
五、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价款:挡墙按87元/m,基础部分按85元/m,(不含税)据实结算;
2、工程量约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即:结算总价=挡墙墙体(87元/m)×墙体实际收方数量+
3挡墙基础(85元/m)×基础实际收方数量。
4、工程款支付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
3工程施工量达到1000m时,经甲乙双方现场核实质量达到
要求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核定价款6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3%留作保修金,保修期一年,保修内未发生保修事项或已按规定进行了保修,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5日内退回乙方(不计息)。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进场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有权监督乙方按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
2、按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提供乙方进场施工有关机械用电电源(施工所用电缆、线、线箱、开关、闸刀等乙方自备,电费甲方承担);
4、甲方供应的施工用料堆放于建筑挡墙作业面20米范围内,施工现场20米范围内的二次搬运属乙方自负;
5、供应材料中如有大块石材(三人都搬不动)由甲方破碎或清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由于甲方材料供应不上,需用电时停电,工作面不能及时提供,回填跟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要求及国家现行的相应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符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操作范围,对违反或经教育不改的人员进行处罚和开除;
3、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工程竣工交付前由乙方保护,竣工交付后由甲方负责保护;
4、乙方严格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一切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工期(30天)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逾期一天以上30天以下时,工程款按380元/m进行结算;逾期30天以上,60天以下时,工程款3除按80元/m进行结算外,并处以20_元/天的违约罚款;逾期超过60天时,甲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此处隐藏17365个字……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文档为doc格式